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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2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26 11:13: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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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在大石街大兴村大石污水处理厂地块硬底化地面。2021年3月,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实地测量(案号:2020土42A071),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32487平方米,其中涉及洛浦街南浦东乡村面积31770 平方米、涉及大石街大兴村面积717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2019年8月26日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可调整地类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粤自然资执法函[2018]175号)的规定,一、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4065平方米耕地及8422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24065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05365元;对非法占用8422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92642元。上述罚款合计人民币598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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