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2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26 11:20:0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擅自在番禺区化龙镇广汽中路延长线地块建设道路。2021年4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18),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19281.01平方米,现场为建筑物、地砖、水泥地和碎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耕地)13660.90平方米、水浇地(耕地)4465.51平方米、可调整果园(按耕地查处)522.50平方米、农村道路(农用地)213.36平方米和沟渠(农用地)418.74平方米。综上,涉及耕地(含可调整果园)18648.91平方米和农用地632.10平方米;依据《番禺区化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交通用地28.923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2019年8月26日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可调整地类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粤自然资执法函[2018]175号)的规定,一、没收18648.91平方米耕地(含可调整果园)和632.10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18648.91平方米耕地(含可调整果园)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91627.11元;对非法占用632.10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953.10元。上述罚款合计398580.21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