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民委员会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擅自在石楼镇海心村水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地块建设房屋和水泥地,项目地块属于市级重点项目番禺区名优现代渔业产业园。2021年2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2020土42A039),该地块涉及2003年1月1日之后变更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5958平方米。其中2641平方米在2004年期间变更为建设用地,在2003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围田(耕地);3317平方米在2009年期间变更为建设用地,在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可调整果园(按耕地查处)2055平方米,养殖水面(农用地)555平方米,农田水利用地(农用地)707平方 米。上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一般农地区和林业用地区。综上,非法占用耕地4696平方米、非法占用农用地1262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2019年8月26日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可调整地类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粤自然资执法函[2018]175号)的规定,一、没收非法占用595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4696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98616元;对非法占用1262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3882元;上述罚款合计112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