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南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在番禺区石楼镇SL19G-03市莲路北侧地块(石碁镇南浦村)(用地报批)建设。2021年5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2021土42A014),该地块内涉及变更的需处罚面积为92平方米。其中4平方米在1999年1月1日前已为建设用地,在1998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建设用地;50平方米在2004年期间变更为建设用地,在2003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耕地;38平方米在2009年期间变更为建设用地,在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耕地。上述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为建设用地区。综上,非法占用耕地88平方米、非法占用建设用地4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2019年8月26日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一、没收非法占用88平方米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88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640元;对非法占用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0元;上述罚款合计2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