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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5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10:27: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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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金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擅自在石碁镇金山村垃圾中转站地块建设一层钢架构建筑物。2021年8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42),该建设行为涉及面积510.47平方米。该地块在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其他草地(未利用地),在《番禺区石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中为交通用地和自然保留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即2019年8月26日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占用510.47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1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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