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于2020年擅自在南村镇雅居乐剑桥郡天幕东北侧约100米地块建设厂房,上述行为在2020年第四季度卫片中反映为4401132225号图斑。2021年8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55),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239.13平方米,现场建筑物占地面积191.60平方米、硬底化占地面积37.48平方米和非硬底化占地面积10.05平方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河流水面(未利用地)239.13平方米。依据《番禺区南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水域0.35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占用239.13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39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