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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7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38: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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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于2020年在大石街会江村广宇仓储西南侧地块建设垃圾中转站。2021年7月,经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30),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704.59平方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有林地(农用地)704.59平方米;依据《番禺区大石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林业用地区1.057亩。现场均为建筑物、硬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704.5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对非法占用704.59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40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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