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7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15 09:40:3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广东物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在东环街龙美村番禺大道北番山智库总部园区东南侧地块建设简易板房。2021年7月,根据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39),该地块总面积163.89平方米,在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城市(建设用地)163.89平方米。根据《番禺区东环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林业用地区0.246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占用163.89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638.9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