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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8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1:03: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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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象骏中学于2018年擅自在沙湾街古龙路象骏中学内地块建设校园绿化广场。2021年7月,经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34),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2118.07平方米。该地块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有林地(农用地)429.05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1689.02平方米;依据《番禺区沙湾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村镇建设用地区2.062亩、林业用地区1.115亩。429.05平方米有林地的现场为非硬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占用429.05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581元;对非法占用1689.02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6890.2元;上述罚款合计人民币254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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