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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1〕9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11:07: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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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擅自在石壁街石壁二村南大干线(钟三路至东新高速)标段1地块建设南大干线。2020年11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160(标段1)),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28372.57平方米。现场为建设性填土、水泥、石粉、碎石、建筑物、河涌和草地。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耕地)11425.47平方米、农村道路(农用地)186.74平方米、坑塘水面(农用地)908.30平方米、沟渠(农用地)69.30平方米、公路用地(建设用地)11687.70平方米和村庄(建设用地)4095.06平方米。综上,共涉及耕地11425.47平方米,农用地1164.34平方米和建设用地15782.76平方米。依据《番禺区石壁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交通用地42.437亩和城镇建设用地区0.121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一、没收11425.47平方米耕地和1164.34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11425.47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39934.87元;对非法占用1164.34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2807.74元;对非法占用15782.76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1565.52元。上述罚款合计284308.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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