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擅自在石壁街石壁二村南大干线(钟三路至东新高速)标段3地块建设南大干线。2021年1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160(标段3)),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104209.05平方米。现场为建设性填土、沥青路、花圃、水泥地和建筑物。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耕地)50463.04平方米、水浇地(耕地)8019.33平方米、可调整果园(按耕地查处)1232.67平方米、有林地(农用地)899.59平方米、农村道路(农用地)11265.40平方米、可调整坑塘水面(按耕地查处)614.16平方米、坑塘水面(农用地)10170.84平方米、沟渠(农用地)413.97平方米、设施农用地(农用地)518.82平方米、铁路用地(建设用地)0.74平方米、公路用地(建设用地)2414.41平方米、建制镇(建设用地)1207.18平方米和村庄(建设用地)16988.90平方米。综上,共涉及耕地(含可调整果园和可调整坑塘水面)60329.20平方米,农用地23268.62平方米和建设用地20611.23平方米。依据《番禺区石壁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交通用地145.187亩、城镇建设用地区10.277亩和林业用地区0.849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可调整地类性质认定问题的复函》(粤自然资执法函[2018]175号)的规定,一、没收60329.20平方米耕地和23268.62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60329.20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266913.20元;对非法占用23268.62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55954.82元;对非法占用20611.23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1222.46元。上述罚款合计156409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