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都那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擅自在石壁街都那村垃圾中转站地块建设垃圾中转站。2021年9月,经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45274),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63.73平方米,现场建筑物占地面积63.73平方米。该地块199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蕉园(农用地)11.80平方米和村庄、圩镇(建设用地)51.93平方米。依据《番禺区石壁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基本农田保护区0.096亩。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版)第35条的规定,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破坏的63.73平方米基本农田进行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 二、对破坏63.73平方米基本农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955.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