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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2〕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11:03: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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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南粤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擅自在南村镇餐厨垃圾处理站地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和电房,上述行为在2020年第四季度卫片中反映为44011*****120215226和4401132527号图斑。2021年11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15227),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878.84平方米,现场建筑物占地面积878.84平方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未利用地)878.84平方米。依据《番禺区南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自然保留地1.318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对非法占用878.84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78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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