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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2〕3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17:51: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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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未完善用地手续于2020年在东环街蔡三路延长至天安科技园段地块平整和硬底化。2022年4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15248),该建设行为涉及土地面积9922.75平方米。该地块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耕地)共8842.57平方米;农村道路(农用地)64.63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277.13平方米。裸地(未利用地)738.42平方米。依据《番禺区东环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城镇建设用地区13.519亩、交通用地0.538亩、一般农地区0.827亩。有8293.56平方米耕地现场为硬底化,其余549.01平方米耕地现场为非硬底化;有61.45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道路(农用地)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区的现场为硬底化,其余3.18平方米农村道路(农用地)现场为非硬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5条、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第42条(2014修订)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对破坏的8293.56平方米耕地进行治理; 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4.45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破坏8293.56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6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464439.36元;对非法占用549.01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1529.21元;对非法占用64.63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10.93元;对非法占用738.42平方米未利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476.84元;对非法占用277.13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54.26元;上述罚款共计人民币4787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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