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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3〕7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5:32: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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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在南大干线8标段(金业大道至莲花大道段)地块建设,现场为道路。经测量(案号:391644539(改3)),上述地块占地面积为121472平方米,在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中为耕地30417平方米、农用地87009平方米、建设用地903平方米、未利用地3143平方米。上述地块土规为建设用地区。综上,非法占用耕地30417平方米,非法占用农用地87009平方米,非法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046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一、没收117426平方米耕地和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对非法占用30417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38757元;对非法占用87009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957099元;对非法占用4046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092元;上述罚款合计1603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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