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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3〕2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15:34: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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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北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在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擅自在新造镇北约村酒堂地块建设酒堂,并在2020年第四季度国家土地执法卫片中反映为4401132233号图斑。2022年11月,经广州城隧勘察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实地测量(案号:391615276),该建设行为涉及两个地块,占地面积1188.86平方米(地块一占地面积1041.13平方米,地块二占地面积147.73平方米),现场建筑物占地面积1184.48平方米和硬底化占地面积4.38平方米。该地块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为水浇地(耕地)796.44平方米和其他园地(农用地)392.42平方米。依据《番禺区新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3—2020年)》,该地块为城镇建设用地区1.783亩。1188.86平方米土地权属人为新造镇北约村集体所有的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75条(2004年修正版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2004年修正版第7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0、42条、 《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破坏的796.44平方米耕地进行治理; 二、没收392.42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腾空该392.42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对破坏796.44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8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2300.32元;对非法占用392.42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848.40元。上述罚款合计3014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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