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3〕1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4-25 11:16:3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批准占用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公路地块建设建筑物及地面硬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处以罚款800913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