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批准占用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公路地块建设建筑物及地面硬底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处以罚款561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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