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新造镇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南岸段)地块(案号:391645326(改))建设金光东隧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3914平方米耕地和6204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3914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2194.00元;对非法占用6204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8244.00元;对非法占用742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484.00元。上述罚款合计1519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