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新造镇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工程(南岸段)临时用地地块(案号:391645375)建设金光东隧道工程施工临时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破坏的4163平方米耕地进行治理;二、没收10227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腾空该10227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破坏4163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42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74846.00元;对非法占用10227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04540.00元;对非法占用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0.00元。上述罚款合计3794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