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2年8月在位于石楼镇茭西村琶洲支线地块建设变压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一、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6025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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