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农场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在新造镇XZ16J-01新化快速东侧地块(工程编号:2022土42B103)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347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347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9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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