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昇置业有限公司未完善用地手续在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项目(用地方案号:131****0230006)建设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766平方米耕地和1461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766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6086元;对非法占用1461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6071元,上述罚款共计人民币321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