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批准在南村镇市头村广州国际创新城CXC-20地块非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一、没收耕地和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零贰佰玖拾元整(¥230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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