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未经批准在番禺区沙头街大罗村银建二路30号西侧地块非法占用土地实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77条(即2004修正第7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42条,对非法占地行为,罚款金额共处人民币623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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