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是否具备燃气经营申请条件及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做好信用信息采集、记录、报送等工作。截至目前,经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审批的燃气经营企业共4家,主要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使用的管道燃气经营、瓶装液化气经营、汽车加气经营等经营行为。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与“双公示”制度,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诚信制度,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进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