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番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管理,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番禺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差异化管理操作指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信息进行加分或扣分,按照企业信息评分评定为ABCD四个级别。对信息良好的A级、B级企业提供承诺制审批和绿色通道服务,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或向上级推荐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对C级、D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高频率的日常监督检查,取消承诺制审批,进行书面警示和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以及进行公开通报等处理措施。
二是加强预期引导。组织召开番禺区房地产市场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精神,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从监管,规范销售,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不配合执行调控措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停止网签、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措施,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制定《番禺区重点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住建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协调有力的执法监管格局。重点检查群众投诉比较集中、各类风险隐患问题突出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炒作不实信息等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的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采取责令整改、记录诚信档案等措施,形成有效震慑,净化房地产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