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穗建质〔2018〕1860号),自2019年10月20日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的建设合同的信用信息采集服务工作,企业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参与。
从系统启动以来,共审核通过210项工程293宗合同信息,其中施工合同83宗、监理合同125宗、劳务合同18宗、合同结算60宗、补充协议变更合同7宗。采集的合同、造价文件及填报合同信息表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区局内各机构共享,并由各机构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查阅及比对合同信息内容。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