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番禺区化龙派出所(二期)修缮工程(原成校教学楼)-监理,拟在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筑工程监理库内选取符合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采用公开报名招标方式,通过随机摇珠程序确定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派出所(二期)修缮工程(原成校教学楼)
二、招标类别:监理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化龙派出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928860110/84750999
招标代理机构: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755513
四、建设地点:番禺区化龙镇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将已闲置的原化龙镇成人学校建筑物及场地按相关标准要求,维修改造为化龙镇派出所业务用房二期工程,二期修缮工程面积约3005㎡,项目采购成交金额为¥3870697.35元。
2、招标内容:按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工程监理规定和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的全部施工阶段。具体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工程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助等相关工作;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等。
3、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4、本项目标限价为:¥85000.00元(包干价)
六、资金来源:镇财政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 8 月 21 日至2020年 8 月 25 日17时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 8 月 21 日至2020年 8 月 25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化龙镇建设办一楼前台
联系人:许小姐-84755513。
八、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和地点
1.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2020年 8 月 25 日,17时10分。
2.开标地点: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化龙镇建设办一楼会议室
九、投标报名条件:需属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筑工程监理(参见附件1)。
十、本项目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每页需盖公章):1.项目投标书(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5.企业法人证明书、6.投标联系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筑工程监理
2.项目投标书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化龙派出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
项目投标书
致: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化龙派出所
我公司竭诚与贵单位合作完成番禺区化龙派出所(二期)修缮工程(原成校教学楼)-监理,我司愿按附表所填写的内容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我司承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并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在此期间,我司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我司随时接受中标。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要求签署合同,并派出我们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见附表)负责该工程,保证附表中所填写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说明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承诺接受中标后,签署合同,如有违反,我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附表
项目名称:番禺区化龙派出所(二期)修缮工程(原成校教学楼)-监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