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龙镇沙路炮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项目-文物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程-设计,拟在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市政工程设计库内选取符合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采用公开报名招标方式,通过随机摇珠程序确定工程的设计单位。
一、工程名称:化龙镇沙路炮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项目-文物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程
二、招标类别:设计(含预算编制)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阙小姐 联系电话:84752050
招标代理机构: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755513
四、建设地点:番禺区化龙镇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为加强文物保护,盘活本土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拟将省文物保护单位沙路炮台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现拟对文物周边(含沙路炮台、莘汀西环二路、屈大均生平展馆周边)环境进行美化提升,项目包括:驿站及公厕改造,花槽设置,绿化提升等,项目总预算估算约¥60万元。
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化龙镇沙路炮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项目-文物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程范围内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编制、后期技术服务等,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成果报告。
3、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提交成果时限为20日历天。
4、本项目标限价为:最终费用以建安费财政预算评审价为计费基价,按费率4.5%核计(含预算编制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镇财政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5月 7 日至2021年5月 10 日17时00 分。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5月 7 日至2021年5月 10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化龙镇建设办一楼前台
联系人:许小姐-84755513。
八、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和地点
1. 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2021年5月 10 日,17时10分。
2.开标地点: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化龙镇建设办一楼会议室
九、投标报名条件:需属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市政工程设计(参见附件1)。
十、本项目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1.项目投标书(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5.企业法人证明书、6.投标联系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市政工程设计
2.项目投标书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附件2:
项目投标书
致: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我公司竭诚与贵单位合作完成化龙镇沙路炮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项目-文物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程-设计,我公司愿按附表所填写的内容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工作。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并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在此期间,我公司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我公司随时接受中标。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要求签署合同,并派出我们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负责人(见附表)负责该工程,保证附表中所填写的提交成果时限及质量标准完成工程的设计任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说明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承诺接受中标后,签署合同,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附表
项目名称:化龙镇沙路炮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项目-文物周边环境美化提升工程-设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