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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中学新学生宿舍楼围墙及地面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来源: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12 14:5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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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中学现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现邀请南村镇零星小额建筑工程承包商企业库里企业参加摇珠会,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南村中学新学生宿舍楼围墙及地面改造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中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25180181

  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66851218

  设计单位: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如有): /

  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765227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拆除原有不锈钢栏杆约36米,新建不锈钢栏杆约62米。新建DN300排水管50米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准)。

  2.承包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交易公告、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南村中学新学生宿舍楼围墙及地面改造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发包价:290262.21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施工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施工总工期:20天

  五、交易公告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16日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交易公告在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时,同时发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六、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南村镇零星小额建筑工程承包商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1.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②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设置。

  七、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八、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17日10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0时30分 。

  摇珠时间:2021年8月17日10时30分

  九、报名及摇珠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十、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中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施工类)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476522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西203

  十二、投标资料主要包括的内容: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承包意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投标文件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编制。

  十三、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第2天内进场施工;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签订书面合同或进场施工的,视为放弃承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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