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现对大龙街无开发商雨污合流住宅小区重置雨水系统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大龙街无开发商雨污合流住宅小区重置雨水系统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0-3926904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1392880307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
四、项目概况:对番禺区大龙街桥虹花园、海关宿舍、东平苑等3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工程包括:建DN200~DN600不等的钢筋混凝土管约3967米、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约12座、砖砌雨水盖板沟约43米、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雨水沟71座、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沟117座,DN110UPVC立管改造约2943米,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约4108平方米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996.23万元。
五、承包内容、发包价:
【承包内容】:按图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大龙街无开发商雨污合流住宅小区重置雨水系统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全部工作。
【发包价】:人民币15.691262万元(具体结算以评审金额及相关收费文件的规定计取。)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交易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 月7日。
八、报名资料组成:
8.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4、承包意向人已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办理备案(提供网站截图)。
8.5、意向承包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费 / 元,售后不退。
【注:在递交资料时应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
九、报名、递交投标资料及摇珠时间、地点:
9.1、报名起始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10:00分,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11:00分。
9.2、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9.3、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10: 00分,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11:00分。
9.4、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9.5、摇珠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11 :00 分。
9.6 摇珠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十、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担保
十一、定标方式: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候选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2.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库中。
12.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以上资质。
1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4、已报名登记。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大龙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panyu.gov.cn/gzpydlj/gkmlpt/index)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四、确定中标单位
14.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4.2、承包单位应按照下列情形选取承包候选人:
14.2.1、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14.2.2、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14.2.3、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14.2.4.如第一候选单位放弃获选资格,则由第二候选单位获取招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单位。
库内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抽取现场见证随机抽取活动的开展,如不到达现场见证,即视为对随机抽取结果的认可。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工作内容。
十六、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269048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汉碁工业区汉碁大道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大龙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大龙街道办事处网站发布。
十八、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