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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洲涌上游管网完善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交易公告(番禺区大龙街雁洲涌劣v类综合治理工程)

来源: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24 18:26: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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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现对番禺区大龙街雁洲涌劣v类综合治理工程-雁洲涌上游管网完善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番禺区大龙街雁洲涌劣v类综合治理工程-雁洲涌上游管网完善工程第三方检测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20-39269143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924738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新建DN400II钢筋混凝土污水管1439米、DN300钢管540米、Φ1500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48座、钢筋混凝土泵井1座、潜水泵2台、钢板桩支护约891吨,路面破除及恢复约2250平方米等。(具体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承包内容、发包价:

  【承包内容】:按图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番禺区大龙街雁洲涌劣v类综合治理工程-雁洲涌上游管网完善工程第三方检测全部工作。

  【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120842.89元(以实际发生量计取,最终以不超过暂定发包价为限,具体以检测费结算评审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交易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7日。

  注:(1)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日。

  (2)报名时,承包意向人须按交易文件的内容提交报名资料一式壹份;

  (3)报名成功后即进行摇珠。

  八、报名资料组成:

  8.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4、承包意向人已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办理备案(提供网站截图)。

  【注:在递交资料时应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候选资格。】

  九、报名、递交投标资料及摇珠时间、地点:

  9.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2022年1月27日下午14: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下午15:00分。

  9.1、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9.3、摇珠时间:2022年1月27日下午 15:00 分。

  9.4、 摇珠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十、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需提供投标担保

  十一、定标方式: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候选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2.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库中。

  12.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4、已报名登记。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专属网页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四、确定中标单位

  14.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14.2、承包单位应按照下列情形选取承包候选人:

  14.2.1、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14.2.2、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14.2.3、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14.2.4.如第一候选单位放弃获选资格,则由第二候选单位获取招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单位。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工作内容。

  十六、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269048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汉碁工业区汉碁大道1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专属网页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专属网页发布。

  十八、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2年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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