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沙漠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番禺广场第一分公司:
我街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穗番大龙环催〔2024〕02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穗番大龙环催〔2024〕023号).pdf
附件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识别码:44011324000001963368.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