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恩:
因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碧桂园东苑环翠路3座G08北侧一栋一层简易结构房和西侧建设一栋一层简易结构棚违法建设一案,我街于2023年1月24日作出《协助调查通知书》(粤穗番石壁协字[2024]046号),因上述执法文书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给你,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本单位查处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碧桂园东苑环翠路3座G08违法建设一案,需要你协助调查。且因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利害关系,你有权行使相关陈述、申辩权。现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等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都路38号协助调查并行使陈述、申辩权。逾期未到的,我街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石壁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