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简波:
因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屏山西路87号违法建设一案,我街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协助调查通知书》(粤穗番石壁协字[2024]196号),因上述执法文书经我街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之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本单位查处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屏山西路87号违法建设一案,需要你协助调查。且因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利害关系,你有权行使相关陈述、申辩权。现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等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都路38号协助调查并行使陈述、申辩权。逾期未到的,我街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