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吴仪标违法占地搭建简易房及地面硬底化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由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吴仪标
二、听证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听证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都路38号3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因场地限制,此次旁听人数有限,额满为止。
2.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旁听,听证会开始后不得入场。(联系电话:020-39207632)。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