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穗番石壁公字(2024)第 S010号
邵风皓、邵玉山:
因你在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碧桂东苑滨江路28号G08违法建设一案,我街于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协助调查通知书》(粤穗番石壁协字[2024]340号、粤穗番石壁协字[2024]341号),因上述执法文书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给你,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本单位查处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碧桂滨江路28号G08违法建设一案,需要你协助调查。且因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利害关系,你有权行使相关陈述、申辩权。现依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等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都路38号协助调查并行使陈述、申辩权。若前来协助调查人员系你委托的,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逾期不到或逾期行使陈述、申辩权,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石壁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