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2019年9月12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街党工委及办事处主要领导同志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我街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委办经责报〔2019〕6号)。审计报告认为,沙头街能基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拓展实体经济,结合实际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比较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基本能按规定决策;加强经济运行日常管理,生产总值、税收收入基本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广州市和番禺区下达的安全生产、信访、就业和社保、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街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我街物业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按照《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完成整改,对自有物业沙头市场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二是修订完善《沙头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增加“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有关内容,明确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沙头街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由街财务结算中心按照年度预算安排报采购部门进行集中采购。二是要求采购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穗财采〔2018〕328号)及《2019年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穗财采〔2018〕4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对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沙头街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维护费审批流程进行细化,明确公务用车派车审批程序、公务用车使用登记、“一车一卡”维护运行管理、公车维修程序,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经费。二是科学、合理调配车辆,对同一个地方或邻近时段的用车,尽量合并用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确保不超预算安排支出。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列支的规定,将所有在用车辆的费用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管理。四是制定《沙头街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细化相关要求,明确年底前制定好次年全年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费纳入次年年度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培训费用。
四、对征地补偿费用未及时支付给权利人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19年9月将剩余补偿款支付给权利人。二是提升征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征地流程进一步梳理,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
五、对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再次重申落实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番财〔2018〕3号)要求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二是制定《沙头街道办事处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超出限额的要求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
六、对违规下拨商会专项资金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制定《沙头街预算管理制度》《沙头街结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细化,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七、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冲减超范围支出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细化,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对确实需要调整的预算项目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八、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并及时上缴财政。二是制定《沙头街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杜绝财政资金长期占压,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对收回的清退款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于2019年9月对收回的清退款进行全额上缴国库。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要求及时上缴应缴款项。
十、对不规范现金管理没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处理的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从2019年1月起,街道办及下属所有单位的出纳设立“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会计设立“库存现金”科目,以正确反映现金的收支情况。对于已由基本户垫付的资金,一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归垫。
十一、对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我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于2018年8月全部归还占用的下属单位车辆,该问题已整改完毕。为严格执行广州市公务用车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沙头街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不得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巩固整改成果。
特此公告。
沙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