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杨惠兰于2018年开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龙碁北路西六巷12号拆除原房屋重建,建设一幢五层建筑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镇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应行政相对人杨惠兰申请,我镇决定就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杨惠兰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4:30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进入听证会会场。
石碁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