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姓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丈母娘厨房饮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113MABQ90MMXD
经营者证件类型及号码: 周仲国 5130271978*******2
住所(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化路205号之一
因你在2023年10月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化路205号之一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本机关(单位)依据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于 2023 年12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石楼处字[2023]411号),已于2023年12月27 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 2024年1月9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 1000 元整及滞纳金 1000 元整,共计人民币 贰仟元整 的行政处罚;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单位)将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综合行政执法二分队
联系电话:020-34860937
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嵩山路60号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