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各公有企业:
经研究决定:
黄鹰同志聘任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工业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荷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物资供应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担任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工业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荷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物资供应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
免去陈永明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工业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荷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物资供应公司经理职务;陈永明同志不再担任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工业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荷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物资供应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
沙湾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