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有关要求,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牵头研究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通告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反馈(电子邮箱:pyzdb@gz.gov.cn)。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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