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优惠方案》将于2025年3月5日正式实施。针对市民关切的问题,现总结以下十点问题进行解答,详细如下。
一、《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优惠方案》是否已完成相关审批程序,由哪个单位负责实施,何时生效?
《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优惠方案》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同意,由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印发,自2025年3月5日起实施,至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重新修订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标准印发实施之日止,最终解释权归番禺区交通运输局所有。
二、如何才能享受注册优惠和月度优惠?
(一)注册优惠: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注册并绑定车牌后,系统自动向注册账号发放停车优惠券1张,优惠券自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有效。
(二)月度优惠: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上注册并绑定车牌后,所有绑定车辆无待缴订单,且当月对应账号累计实付金额满60元后,从下一笔停车订单开始到当月末均可享6折优惠。车主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解绑车牌,解绑车牌的车辆当月不再享受优惠,重新绑定车牌后需在下个自然月满足优惠生效条件后方可再享受优惠。
三、对使用注册优惠券的订单申请退款后,是否可以返还优惠券?
订单发生退款后,如优惠劵实际发生抵扣,则不返还注册优惠劵。
四、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绑定多台车辆,是否都可以享受月度优惠?
可以。“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每个实名注册账号最多可以同时绑定三个车牌,当所有绑定车牌的机动车(最多三辆)无待缴订单,且当月账号累计实际支付的停车费满60元,则当月后续该账号再次停车的订单均可享受月度优惠。
五、跨月订单可否享受上一个月的月度优惠?
不可以。停车订单所属的月份以订单对应车辆驶离泊位时间为准,当订单时间跨越两个自然月时,该笔订单已属于下一个月的订单,不可享受上一个月的月度优惠。为充分享受停车优惠,建议车主及时缴费,尽量避免在临时泊位跨月停放车辆。
六、可否用本人账号的注册优惠券替其他账号代缴停车费?
不可以。派发到本人账号的注册优惠券仅限本人账号绑定的车牌使用,每个账号仅可享受1次注册优惠,不可拆分或叠加使用,优惠券不可以用于替其他账号代缴停车费。
七、可否在享受月度优惠同时使用注册优惠券?
可以。在满足月度优惠条件后,停车订单享受6折优惠,如果此时账号有未使用的注册优惠券,可在订单支付时使用。
八、享受月度优惠的停车订单,可否由他人按优惠价代缴停车费?
可以。已达到月度优惠条件的停车订单,即使由他人代缴,也按优惠金额收取停车费,但代缴金额不计入代缴人账户的月度优惠额度。
九、注册优惠和月度优惠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一)注册优惠: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自行解绑全部车牌,则注册优惠券自动失效且不补发。
(二)月度优惠:在“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解绑车牌,解绑车牌的车辆当月不再享受优惠,重新绑定车牌后需在下个自然月满足优惠生效条件后方可再享受优惠。
十、如市民对优惠方案有疑问,可通过什么方式咨询或反馈?
市民对《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优惠方案》有反馈建议或疑问,可通过客服热线020-34867868、“番禺智慧泊车”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我的-意见反馈”等途径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