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交管〔2021〕2号
根据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汽车排放性能维护工作的通知》(穗交运函〔2020〕211号)的要求,现将番禺区已备案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进行公布。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
2021年1月7日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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