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广州市通力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存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八条的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依法拟撤销其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并制作《拟撤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本机关已采用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告知书》(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德胜路1号2楼206室,联系电话:020-84619892),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决定。
附件:拟撤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清单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拟撤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告知书公告送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