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在S111线沙湾大桥K14+900M下行路段、S296线海鸥大桥K36+600M路段、S123线北斗大桥路段K15+900M路段、YN21线金山大道(祥和陵园、冼庄互通立交路段)K2+880M路段、S296线石化公路K29+300M路段,实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请途经以上路段的货运车辆依法依规装载行驶,涉嫌违法超重超载的货运车辆,请主动就近行驶至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番安停车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海傍农场侧)进行卸载,并接受调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