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组织调整和道路通行条件等情况,经研究,拟暂停营运公共汽车番111路高峰短线A、番111路高峰短线B、番32路3条线路。根据《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广大市民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络邮箱(pyjzkgk@gz.gov.cn),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热线电话020-84623739,或邮寄信件(通讯地址: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邮编:511400;收件人:番禺区交通管理总站客管科)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