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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番禺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10:20: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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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广州市番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番禺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番禺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场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惠一路52-54号四楼D区(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万博分中心内),面积约860㎡。承接机构可按需求对服务场所进行软装改造并配置相关设施器材,改造前需要提交软装布置、设备设施的设置等计划,报经番禺区未保办、物业管理方同意后进行,并由承接机构负责全部相关费用。

  (三)项目内容

  为番禺区内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四)项目周期

  项目协议期为五年。

  (五)项目资金

  该项目无运营经费,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均由承接机构负责。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环境温馨、专业规范的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阵地,为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有效填补民生服务缺口,为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注入新动能,为服务大湾区建设贡献更多“社会力量”。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打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体验空间

  规划建设一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体验空间,吸引未成年人和社会公众前来参观体验,提升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引导更多有需要的家庭自主求助。

  2.系统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

  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驻点服务,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免费、专业化、常态化的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团体辅导与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重点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每年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

  3.大力培育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

  招募并培育心理健康领域的专业志愿者、心理急救专才等专业服务人才,举办心理健康培训,建立社区心理服务人才库,为有需要的学校、社区、镇街等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支撑。

  4.深入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社区科普

  利用线上平台与线下体验中心,制作并传播通俗易懂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内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讲座、展览、户外宣传等活动,提升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度与科学认知水平,营造友好支持的社会氛围。

  (二)服务对象

  番禺区辖内0-17岁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三)收费要求

  承接机构不得在该场所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或以项目名义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

  三、报名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登记名称或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或“心理咨询”等相关表述。

  2.拥有固定的办公经营住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规模,团队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3.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或承诺能够在开展服务前取得相应的资质要求。

  4.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不属于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人员。

  5.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报名材料及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2.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3.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设置、运营理念及目标、服务计划表、人员配置、服务绩效指标、安全管理等;

  4.资金来源计划: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经费筹募、使用计划和预算;

  5.承诺书(详见附件),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保证所提交资料完整、有效、一致,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7.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说明资料。

  备注: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31日18: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禺山大道104号601室。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先生,020-39213183。

  四、其他

  实地踏勘场地时间为8月25日15:00,需提前电话预约。

       广州市番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门成立项目遴选小组,召开遴选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机构信誉、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本次最终的遴选结果另行公示,未中标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广州市番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承诺书.doc


  广州市番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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