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番办字〔2019〕24号)精神,为适应当前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部署要求,结合近年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实际,我局拟制了《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3日,为期10天。
意见反馈途径:1.可发电子邮件至pysgk@panyu.gd.cn;2.可邮寄信函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04号五楼社会组织管理科收。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